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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.10.23

 

今天

是你離開後的第十五天

回學校的路上

我想通了一件事

有關於我們

並非  不再相見

而是  避而不見

單方面的關係

 

這些天

我一直心急於證明自己的成長以及對你的愛

但  愛

應該是  不證自明  

不是嗎?

 

於是  我才在這裡  

在我重啓的部落格

默默地耕耘著

雖然對你的愛已然把我灼燒成為灰燼

但  這些

終會成為花肥

甜美地結果

 

至少

原本沒有信仰的我

是這麼認為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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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